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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貼於我們Facebook,我覺得這其中同學的心得頗令我個人感動與激勵,想要在這平台也貼出來分享。



2014/11/21我受邀到嘉義中正大學對100位同學演講分享

演講主題:「青年志工典範分享」



演講過程中,我概略的分享我2011年受邀去參與日內瓦人權高峰會議的心得,以及我自15歲國中畢業後沒有繼續升學,投入社會公益工作的心路歷程。

同時我也簡短分享「什麼是人權?」以及人權與大學生的生活之間的關聯為何,同時強調Mary Shuttleworth博士所闡述的「人權-責任」概念,同學們在會後寫下很棒很棒的心得回饋,直到今天我還銘記在心。

心得很長,有點多,但請耐心看完,你會很感動。


「講者的生命歷程,很鼓舞人心,讓大家都能不要放棄自己,只要能夠奮發向上,沒有什麼事情是不可能的。」社福系三年級 林同學

「每個人在某些時候腦海會浮現"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很多人常以這句話做藉口,做出傷害他人也傷害到自己的事情。我覺得今天播放的影片很棒,不管 對國中小或高中生,甚至大學成人來說都能從中獲得省思的。剛剛看了影片自己都覺得很有感觸。未來,不論有沒有機會進入教職,人權影片中的理念,都值得分享 給身邊每個人,並且透過不斷的分享來傳遞下去。」-運動競技三年級 張同學

「我很喜歡他今天分享對於人權的解釋,用很簡單的方式,讓我們知道這些權利其實一直存在你我生活周遭,但經過70幾年的人權爭取,還是很多地方沒辦法擁有這最簡單的幸福。也讓我學到,想要什麼東西,都要靠自己去努力。」-資管三年級,練同學

「我最喜歡今天分享的『不要放棄任何人』,因為每一個人都是最特別的,沒有人可以取代。我也學習到責任就像軸心,每個人都有人權但是在使用人權時,都要負責任。」-運動競技三年級,林同學

「演講者分享自己的親身經歷,原來很多人會一直犯錯,是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要讓他們自己了解自己到底犯了什麼錯,才能真正反省並改過。所以 我們不能一昧的責備、處罰他們,而是要教導他們,讓他們知道自己所犯的錯,並自發的為自己負責。『不要放棄任何人』我希望我能永遠記住這句話,因為我的夢 想是成為一名檢察官。以前我的想法都是要重重的懲罰那些十惡不赦的人,為被害人主持公道,但我現在希望我可以成為改變那些犯錯的人,讓他們可以不要一錯再 錯,人都會犯錯,只要真心的改過,並對自己負責,我相信大家都是善良!也謝謝演講者的分享,覺得用親身經歷去講解人權,責任的重要,很有說服力。以後帶活 動也可以試著用實際的例子去講解」-財法二年級 惠同學

「我最喜歡的一句話『邪惡盛行的唯一理由,是善良者的漠視』。現今社會還是有很多人權受到侵犯。而生在優渥環境的我們,也不該漠視,應盡自己所能做到的事來改變。」-電機二年級,白同學

「今天聽到『什麼是人權?』這個問題的時候,的確令我思考了一下。我該怎麼去解釋『人權』呢?它毫無疑問是一個無形,但是卻存在於每個人都身旁。而我們的 『人權』不僅是與生俱來的,也同時是人們爭取來的。因此,我覺得『人權』是我們平常生活中能自由自在,在不影響別人的前提之下,所享有的一切,一切我們可 以做的事。」-外文三年級,張同學

「講者心理的改變和對人生目標的變化,能夠從一位被大家不看好的孩子變成能站上國際舞台的青年代表真的很勵志!!或許我也能做些什麼,為這個國家為這個世界!!尊重他人,為他人著想。思考自己的未來,努力達到自己的目標,今天所聽所見的資料,很適合在未來隨時提醒自己要堅持自己的目標。」-化工二年級,沈 同學

「喜歡凱仲鼓勵我們站起來,相信自己的力量,為這個世界做點什麼。我們可以努力去嘗試一些我們不曾做過的事情。不要總是說不可能,其實一切都有可能。喜歡 人權宣言裡面說,責任,雖然人權是我們生來就有的,但是我們需要去爭取,為自己爭取,也保護其他人的人權,這些都需要我們去做些事情。同時,我們行使自己 的人權的時候,也不可以干擾或損壞其他人的人權。『有能力和沒能力的差別只是你有沒有願意去做,要做,就把它做好。』『不要為自己設限,試試看!』所以我 想要藉這次來台灣的機會,盡可能去參與那些服務學習活動,在服務的同時,自己也可以學習。以後回到大陸,也要盡自己的力量,為我們的社會做點事情。」-企管系 黃同學

「我喜歡講者分享他如何一次又一次的挑戰自己。就像他說的,不去嘗試怎麼會知道自己做不做得到!或是說,根本沒有事是做不到的,只有沒有去而已!會對這段 特別有感觸是因為我本身也是個容易顧慮太多的人,在很多做事的機會面前,我容易卻步,但今天過後,我想我會努力不去掙扎太多,做就對了!」-外文系三年級 蕭同學

「我喜歡今天莊凱仲講者分享的『沒有不可能,就是要去嘗試』的信念,因為我覺得這個並非人人都做到,但他確實有實踐達成的道理。他分享了很多自己的故事和 參與各種人權活動,我覺得最重要的是『永不放棄』的精神。遇到了困難,選擇勇於面對而非逃避現實,有能力和沒能力的差別,在於你願不願意去試試看。今天播 放人權的小短片,我在未來生活中有機會可以播放給更多人看,讓更多人了解『人權』。裡面有三十條世界人權宣言,我覺得自己可以思考,那三十條真的都有被實 踐嗎?在我未來的生活中,也該去尋找真正能落實人權的方法。我覺得自己很佩服講者,他能從十五歲開始,就為台灣,為這個社會做那麼多事情,十五歲的我們也 許還在抱怨課業壓力大,但是否也該多思考,當我們還安逸在學校的象牙塔中,已有人承擔了改變世界的重責大任。」-會資二 楊同學

「不放棄任何人。『可能當下所播的種子無法發芽,但可能某天陽光足夠就發芽了。』人權-第29條『責任』,很重要也給我一個新觀點,權利並不是無限大,而 是建立於責任的基礎上。希望在未來有機會擔任老師的時候,能夠讓現今的教育制度有不一樣的改變,教新世代的『心』及『手』,而非單純的『腦』。」-生科四年級 劉同學

各位同學,我很慶幸也很榮幸能夠跟你們分享。

謝謝。

多年前,我成立了「台灣為人權而走」專頁,舉辦一些青年志工活動、人權教育推廣,歡迎你們點選以下網址了解更多
https://www.facebook.com/HRwalkforTW

凱伊凡email
ivan.chuang061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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